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全校师生员工进入实验室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环境安全工作。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以及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教务处将开展实验(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对实验室危险源进行统计。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的实验(训)室,包括承担实验教学的基础实验(训)室、专业实验(训)室以及训练技术应用能力的实训室,如机房、语音室、画室、钢琴房等。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要求对实验(训)室安全、实验(训)室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卫生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同时根据《昆明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和《昆明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表》的内容对实验(训)室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根据危险源危险系数对实验室危险等级进行划分。
二、检查时间
(一)院(部)自检自查阶段(5月28日-6月7日)
本阶段需完成附件1-4内容的检查、核对、填报并完善《实验(训)室记录本》。
其中,实验(训)室用房核对参照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实验(训)室用房统计一览表》,如有变更及时修改,实验(训)室有挂牌的按照挂牌名称更正,若没有挂牌需要挂牌的请提供实验(训)室具体名称和实验(训)室简介,由教务处会同后勤处制作挂牌;
附件2《昆明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和附件3《昆明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表》根据附件要求对实验(训)室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记录,并对不同的危险源进行评分与汇总,最终根据总评分对实验(训)室安全等级进行划分。划分后的等级需汇总在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实验(训)室用房统计一览表》中,同时将附件2与附件3打印盖章后统一提交;
附件4《XX学院(部)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根据检查的项目和要点结合自己学院(部)实验(训)室的实际情况填写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XX学院(部)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中留档备查。严格对照标准,若现有实验(训)室存在无法自行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应在汇总后统一上报。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将附件1-4电子版以及附件2-4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张俊彦。
(二)检查反馈阶段(6月11日-6月14日)
本阶段由教务处会同资产办、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院、部实验(训)室管理员、教学秘书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训)室检查,并形成汇总意见统一反馈。
(三)整改阶段(6月17日-6月25日)
各二级学院、部门结合检查阶段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四)整改复查及总结阶段(6月26日——6月28日)
教务处、资产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结果将于期末教学工作会上进行反馈。
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实验(训)室用房统计一览表
2.昆明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3.昆明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4.XX学院(部)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附件4 XX学院(部)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