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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等级评价与准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651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本科课程评价标准指引的通知》《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为深入推进学院学分制改革工作,加强学院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水平现将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本科课程等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与准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学期全校所开设的选修课程(包含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二、组织实施

(一)授课教师申请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授课教师于2024年4月30515日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授课程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

(二)各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部)自行成立自评工作小组,于2024522日前授课教师申报课程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察,并按照各专业课程的申报等级标准和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附件2对本学院(部)所开设的本科课程开展课程等级初审,确定是否同意授课教师的申报等级。

(三)专家评定

2024530-2024年630日,学课程中心组织专家库专家对学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等级评审及复审。

(四)结果公示

2024年78-716日,学课程中心对课程等级的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三、结果应用

根据《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课程评级结果与授课教师的职称及课酬挂钩,A档次、B档次课程在基本课酬标准上增发课酬;D档次课程在基本课酬标准上扣减课酬。各等级课程有效期为两年。


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课程教师准入实施办法

2.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版)

3.注意事项

4.课程评价操作手册for二级学院


(联系人:张珊珊0871-65843502)

 

 

 

 昆明文理学院课程中心

                                202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