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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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下学期实验(训)室 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浏览次数:352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更好开展实验(训)室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民办教育专项实验(训)项目检查要求,教务处拟于近期开展实验(训)室安全专项检查与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的实验室,包括承担实验教学的基础实验(训)室、专业实验(训)室以及训练技术应用能力的实训,如机房、语音室、画室、钢琴房等。从实验(训)室用房核对、实验(训)室资源统计、实验(训)室安全、实验(训)室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卫生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

二、检查时间

(一)院自检自查阶段(320-412

本阶段需完成附件1-4内容的检查、核对、填报并完善《实验(训)室记录本》

其中,实验(训)室用房核对参照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实验(训)室用房统计一览表,如有变更及时修改实验(训)室有挂牌的按照挂牌名称更正,若没有挂牌需要挂牌的请提供实验(训)室具体名称和实验(训)室简介,由教务处会同后勤处制作挂牌

附件2昆明文理学院实验(训)室资产明细表》针对2024年以来新建实验(训)室

附件3XX学院(部)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根据检查的项目和要点结合自己学院(部)实验(训)室的实际情况填写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实验(训)室检查记录本》中留档备查。严格对照标准,若现有实验(训)室应该要具备的设施设备,但目前没有的请在整改阶段完成整改。

《实验(训)室使用记录本》应每个实验(训)室每学期填写一本,记录上课情况及课下使用情况,每学期结束当学期《实验(训)室记录本》放在实验(训)室备查。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4月1217:00附件1-4电子版和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实验(训)室检查记录本》交教务处张俊彦

(二)检查反馈阶段(415-426

本阶段由教务处会同资产办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院、部实验(训)室管理员、教学秘书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验(训)室检查,并形成汇总意见统一反馈。

(三)整改阶段56-517日)

各二级学院、部门结合检查阶段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四)整改复查及总结阶段(520——期末

教务处、资产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结果将于期末教学工作会上进行反馈。检查整改完成后,请二级学院、部门在2024年517日前将附件3粘贴在实验(训)内显著位置,并提交依托实验(训)室建设取得的效果(可从课程、课下开展的实习实训安排、教师及学生取得的科研和教改项目、所获比赛等方面分析,提交的材料可以是文本、图片及其他形式。)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

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作为高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安全教育作为实验教学的先修课程 ,是实验教学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师生安全、提升实验技能、培养责任意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塑造良好校园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中3.1.4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验室建设情况,教务处在雨课堂平台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线课程供全校师生学习。请各二级学院(部)结合本学期实验课程安排,通知到任课教师结合本学期开设课程所面向学生通过雨课堂平台选课并于4月30日前完成学习,学生学习结果建议列入过程性考核成绩之一,网上选课可参照附件5《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选课流程》进行操作。

 

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实验(训)室用房统计一览表

2.昆明文理学院实验(训)室资产明细表

3.XX学院(部)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4.XX学院实验(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书

5.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选课流程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43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