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
等级评价与准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本科课程评价标准指引的通知》《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为深入推进学院学分制改革工作,加强学院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水平。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等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与准入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
二、组织实施
(一)授课教师申请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授课教师于2023年11月21日-12月4日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2022-2023学年下学期所授课程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文档见附件4。
(二)各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部)成立自评工作小组,于2023年12月8日前负责审核授课教师申报课程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查,并按照各专业课程的申报等级标准和《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指标(试行)》(见附件2)对本学院(部)所开设的本科课程开展课程等级自评,确定是否同意授课教师的申报等级。
(三)专家评定
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10日,学院课程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包含校内外专家)对学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等级评审及复审。
(四)结果公示
2024年1月11日-1月19日,学院课程中心对课程等级的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三、结果应用
课程评级结果根据《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中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课程教师准入实施办法
2.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版)
(联系人:张珊珊 0871-65843502)
昆明文理学院课程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