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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92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法 (教育部令第40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 、《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学位〔2018〕11号)及《昆明文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稿)(文理学院教2019〕2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学士学位论文(设计) 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开展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2024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查重时间

202311月1日至2024517日。

三、查重检测方式

本次毕业论文查重检测采取各学院普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次数以当届毕业生人数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登录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lib/ysdwl/  学校把关检测入口 ”:学生登录的账号为:学号 ”,密码为:“@12345 ”。院系管理登录的账号由教务处发放

四、查重程序

(一)教务处分配各学院查重检测数。

(二)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学院可根据论文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在论文评审前安排查重检测工作。

    (三)教务处抽检。教务处按照各学院专业人数的10%进行查重报告的验真以及抽检。

五、查重检测与结果处理办法

(一)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只是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二)凡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原创性检测(论文查重系统检测)相似比≤20%,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的规范性审查,且无违纪违规行为者,方可获得答辩资格。原创性检测相似比不达标或论文规范性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安排答辩,待修改后通过审核方可参加。


   (三)查重报告PDF版需将首页打印纸质版作为附件和论文统一归档。

六、其他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科学生毕业论 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质量监控,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督促指导教师恪守职责、严格把关,保证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二)学生须对提交上传检测的论文(设计)进行统         -   -      “20150314001-张三-思茅松人工林林分结构研究 ”。

    (三)对工程类、艺术类、其它类等暂不支持采用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涉及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由学生学院在参与系统检测结果的基础上另行规定相应的检测或认定方式。

    (四)按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3%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凡推荐参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品,综合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


    (五)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成绩汇总表、工作总结材料等数据汇总并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 宋洋、刘昱廷, 电话:65843502。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二级学院使用指南

2.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指南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

10.20教发〔2023〕81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