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文理学院关于2023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隐患整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于6月30日对我校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并下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现结合教育厅反馈的整改意见做如下整改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隐患
经专家组现场检查反馈,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详细见附件1《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记录汇总表》。
二、整改计划提交期限
请于2023年9月8日17:00前将附件2《XX学院(部)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表》和附件3《XX学院(部)实验室整改物品需求和设备维修清单》(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张俊彦。
三、整改报告提交期限
请于2023年9月22日17:00前将附件4《XX学院(部)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张俊彦。
四、各学院(部)自检自查
开学已过一周,请各学院(部)以此次安全整改为契机,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项目内容要求,从使用情况以及卫生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