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
昆明文理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319

昆明文理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发〔2023〕23)等文件精神,学院组织专家对研究期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应结题验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计75项,包括2018年项目2项、2019年项目3项、2020年项目11项、2021年项目37项、2022年项目22项。其中,申请延期项目8项,申请撤项项目1项。参与本次结题验收评审的项目48项。经专家评审会评议,通过结题验收项目43项,暂缓结项项目5项。鉴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将应结题但未提交延期申请的18个项目,鉴定为终止项目。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二、对于本次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至各二级学院、部门的大创联络人处(见附件2)领取《专家评审意见表》。按照《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附件3)规范胶装材料后,于2023年7月6日17:00前交至龙泉教务处。

三、对于本次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要加强管理,确保申请延期项目于2024年6月前提交结题材料;届时仍未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停止经费使用,已使用的经费将做追回处理。

四、对于本次申请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要了解撤销的具体原因,以后加以避免。原则上,项目组成员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停指导老师一年指导学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格。

五、对于本次暂缓结项的项目,项目组需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并完善;指导教师需加强过程指导,监督学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取得预期成果;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需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要予以督促和指导,确保暂缓结项项目于2024年6月前重新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六、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对在研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教务处联络人:龚玥

邮箱:ysdwljwc_zlgc@163.com

电话:0871-65843038

 

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2: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二级学院、部门联络人

    附件3: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


昆明文理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二级学院、部门联络人.xlsx

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doc

目录模板.doc

附件-结题材料装订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