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保证2023届以及2021、2022往届生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学院2023年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做好毕业前相关准备工作。
一、2023届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
各二级学院于5月12日下午五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3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龙泉教务处办公楼106张华渝处,请通知学生尽快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注:附件1因涉学生个人信息,将单独联系各学院负责老师下发)
(二)学生成绩录入安排
各科考试成绩(含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或毕业设计成绩、实习成绩等)请于第十二周(5月19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学生解除留校察看处分期要求
各二级学院毕业生中因旷课或考试作弊受过留校察看处分到期尚未解除的学生,符合《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请到学生所在学院领取“昆明文理学院(原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解除留校察看期审批表”或到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各二级学院在审批或填写“昆明文理学院(原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解除留校察看期审批表”时请注意相关材料的完整性、严肃性。上报材料应包括:
1.须附违纪学生本人受处分后的认识。
2.辅导员(班主任)应对学生受处分后的思想认识、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实际表现做出评定,交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
3.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在审阅以上专项材料后,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后给出结论性意见,明确是否同意解除留校察看期。
4.以上材料务必在第十二周(5月16日)前交回教务处张华渝老师处。
(四)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上报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论文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提交毕业论文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对论文答辩结束、进入档案归档阶段的学院,请提交:论文成绩、论文质量分析报告、工作总结、优秀毕业论文清单、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优秀毕业论文等资料。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到宋洋、刘昱廷老师处,邮箱:wljwcjxyy@163.com,文件名为“**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归档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办公室(办公楼106)。
2.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对毕业生毕业实习档案归档工作,教务处将以抽查等方式检查各学院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以上两项内容,请务必于第十三周(5月26日)前完成归档工作。
(五)2023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及相关材料上报
1.各学院在第十三周(5月26日)前完成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2.5月26日—5月31日各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分别对各自学院2023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进行初审、评议,并将表决结果的报告(纸版和电子版,详见附件2)、毕业生成绩单,于6月7日前上报教务处张华渝老师处,并在报告后附2023届学士学位授予初审结果、2023届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未通过名单。(上报名单以教务处下发模板为准,详见附件2)
二、2021、2022往届学生有关工作安排
(一)学生成绩录入安排
各科考试成绩(含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或毕业设计成绩、实习成绩等)请于第十二周(5月19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2021、2022往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
1.各学院在第十三周(5月26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2.5月26日—5月31日各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分别对各自学院2021、2022届往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进行初审、评议,并将表决结果的2021、2022届学生毕业生资格审核表(纸版和电子版,详见附件3)、毕业生成绩单,于6月7日前上报教务处张华渝老师处。
附件:1.2023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表
2.2023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初审、评议结果报告
3.2021、2022届学生毕业生资格审核表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