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学校2016-2017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成立考试工作小组;按《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文理学院教[2015]52号)规定,规范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和考试时间安排
(一)停课时间:第18周结束后停课。
(二)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第19周2017年1月4日至1月6日。
(三)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第20周(2017年1月9日至1月13日),最后一科目考试时间提前3天结束的,需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四)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要求安排考场以及监考教师。
(五)两校区考试时间安排: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六)19周-20周计划交通车发车时间为:龙泉-杨林8:00,13:00,18:00;杨林-龙泉12:40,17:50,21:00。
(七)各院成绩录入及期末材料归档截止时间:最后一科科目考试结束3天后。期末考试工作量报送时间为:开课学院最后一科科目考试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内容:考试考场签到表(纸质版)、阅卷工作量(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考试准备工作安排
(一)第十九周周二下午人文学院公共课考试,周三马列公共课考试,周四和周五通识教育教学部公共课考试。
(二)考试课程安排录入系统(监考教师可暂不落实),第13周周四下班前完成;教务处13周内进行审核,各学院部根据教务处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安排进行调整,第14周周四下班前,各院部将审核通过后的考试(包括其他形式的考试)安排纸质版和出卷工作量提交到教务处;第16周周三下班前将监考教师信息在系统中完善提交考试具体安排纸质版。
(三)考试一律在系统上操作,不涉及考场、监考教师安排、制卷等情况的考试不用做入系统。
(四)考试安排审核通过后,公共课开课部门将考试安排张贴于杨林校区宣传栏处,各开课学院将专业课考试安排张贴于各学院两校区办公室外并通知到学生,教师监考通知单的发放须登记、保存。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