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昆明市2026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学院 2026届(2022级)毕业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附件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1005/t20100517_88249.html、《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申报
(一)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9:00—4月15日18:00;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6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点击“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确认方式
我校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采用“全程网办”的形式进行审核确认,请申请人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现场确认的,请到昆明文理学院龙泉校区办公楼106进行认定。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200K,上传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的照片同版)。
2.非应届在读专升本学生报名时,“是否在校生”选项请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3.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中,“是否在校生”选项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审核确认期间如申请人已取得毕业证,申请人需完成申报系统学历核验,核验后方能完成认定;若审核确认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无法完成学历核验,须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领取证书并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4.“全程网办”上传材料需为原件PDF或加盖公章复印件PDF文件。若同一位置有多个材料需上传或同份材料多页的,请合并为单个PDF文件(5Mb内)上传至相应位置。
5.网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
6.网报中申请人若有疑问可通过网报页面中“咨询服务”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四、审核确认
(一)审核确认时间
2026年6月29日—7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审核材料更新或补正截止时间
1.第一批次网报时段材料更新或补正截止时间:4月17日17:00;
2.第二批次网报时段材料更新或补正截止时间:7月9日17:00。
审核材料更新或补正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审核任何形式提交的材料,“中国教师资格网”也将无法修改上传申请材料,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三)审核确认结果反馈
1.网络审核工作将于审核确认时间段内统一集中开展,此阶段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确认状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因认定人数较多,材料审核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2.未在确认时段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委托书/行政许可申请表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申请人须填写提交委托书(附件1),由高校集体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行政许可申请;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申请人须填写提交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2),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二)身份证明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学历证明
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除提交毕业证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四)体检合格证明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附件3、4)。其中“体检结论栏”须有“体检合格”结论,“体检医院意见栏”须有医院公章。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自本年度云南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当次材料更新截止时间内)。体检有关事项为: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照片上须加盖体检医院印章),上传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的照片同版。
2.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3.申请人在选择体检医院时,务必提前确认该体检医院是否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完成体检结论的填写及盖章。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须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无须再次提交。
(六)证件照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网报同底板),电子照片大小应小于190k,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
证件照在审核通过后提交,将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制作,证件照背面需写上身份证号、姓名、档案号(档案号认定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提供),照片由申请人提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交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收齐核对后提交至教务处,具体提交日期后续通知。
(七)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提交。
(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九)学历核验
审核确认期间如申请人已取得毕业证,申请人需完成申报系统学历核验,核验后方能完成认定;若审核确认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无法完成学历核验,须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领取证书并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十)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申请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六、资格认定及证书领取
(一)资格认定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确认和无犯罪记录核查结果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证书领取
1.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于认定工作完成后发放。申请人必须完成“核验学历”操作,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
2.网上申报时,证书领取方式请选择自取,证书教务处将下发至各二级学院,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至各二级学院领取证书。
3.认定结果告知时间、方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安排另行通知。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确认等程序,在进行网络系统报名过程中请务必认真填报和核对自己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准确无误,一旦系统关闭将无法再继续报名和修改错误信息。因错过时间,错选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学校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咨询方式详见公告
1.昆明市2026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jtj.km.gov.cn/c/2026-03-31/5067584.shtml
2.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www.kmjyrc.com/cms/document/1589.html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
附件1:委托书模板(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docx
附件3: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及体检办法(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pdf
附件4: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及体检办法(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pdf
附件6:《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