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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文理学院关于拟同意任佳音同学转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7   浏览次数:53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昆明文理学院学生转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该学生符合转学的基本条件,拟同意任佳音同学转出我校的申请。现将具体转学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

姓名

性别

拟转出学校

拟转出专业

拟转入学校

拟转入专业

拟转入年级

任佳音

昆明文理学院

舞蹈学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舞蹈学

2024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871-65843502。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