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本科课程评价标准指引的通知》《昆明文理学院课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昆文理发〔2025〕46号),进一步深化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聚焦高质量课程建设,推动构建以课程质量为核心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特开展本次课程评级工作。由于本次课程评级迭代工作涉及课堂实录材料的上传,故提前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与准入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所开设的必修课程。
二、组织实施
(一)授课教师申请
各二级学院组织授课教师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26日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申报范围内课程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文档见附件4。为巩固前一轮课程评级成果,对新一轮课程评价申报材料实行迭代升级,并实行申报限制:
上一轮评级≥C 的课程可申请 A/B 类;
上一轮未参评或定级为 D 类课程仅限申请 C 类;
上述申请课程未达相应申请等级标准者按实际水平认定等级。
(二)各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自行成立自评工作小组,于2026年1月31日前对授课教师申报课程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按照各专业课程的申报等级标准和《昆明文理学院课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对本学院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开展课程等级初审,确定是否同意授课教师的申报等级。
(三)专家评定
2026年2月1日-2026年3月1日,学院课程中心组织专家库专家对各学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等级评审及复审。
(四)结果公示
2026年3月中旬,学院课程中心对课程评价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三、结果应用
根据《昆明文理学院课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课程评级结果与授课教师的职称及课酬挂钩,A档次(包括A+、A-)、B档次(包括B+、B-)课程在基本课酬标准上增发课酬;D档次课程在基本课酬标准上扣减课酬。各等级课程有效期为两年。
(联系人:张珊珊0871-65843502)
附件:1.昆明文理学院课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注意事项
3.昆明文理学院课程评级迭代工作申报材料清单
4.课程评价系统操作手册(二级学院)
5.昆明文理学院课程等级与质量评价指标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