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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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文理学院关于拟同意徐函锴同学转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1   浏览次数:627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昆明文理学院学生转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人文学院和教务处审核,该学生符合转学的基本条件,拟同意接收徐函锴同学转入我校学习。现将具体转学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

姓名

性别

拟转出学校

拟转出专业

拟转入学校

拟转入专业

拟转入年级

徐函锴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网络与新媒体

昆明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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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871-65843502。


昆明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5年8月1日